自考汉语言文学要看的书如下: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3、现代汉语
4、文学概论(一)
5、古代汉语
6、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7、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
8、外国文学作品选
9、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10、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
11、普通逻辑
12、法学概论
13、宪法学
汉语言文学专业是我国高校中文系的主干专业,最早设立这一专业的是北京大学中国文学系(简称中文系),其前身为京师大学堂的中国文学。
1910年3月31日,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成立“中国文学门”,正式作为文科的一个教学建制。这是我国最早的中文系,其建立标志着中国语言文学开始形成现代的一门独立学科,这之后较早设立汉语言文学专业的高等学府还有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复旦大学中文系等,其间这一学科在研究和教学中曾涌现过鲁迅、胡适、刘半农、沈从文、王力、废名等大批著名学者。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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