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大学自考学位授予程序
学位申请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向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提出申请。学院自申请日期截止之日起60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并通知学位申请人。
每年6月和12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和论文材料进行初审,作出授予或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并将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对建议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学院告知其拟不授予学位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复核后提交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
每年6月学校集中组织学位授予仪式。对于当年未能参加授位仪式的学生,原则上在修业年限内,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的授位仪式。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士学位决议的,即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证书日期为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学位授予决议之日。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不予补发,学校可出具学 位证明书。

2024年10月重庆自考考试时间:10月26-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然后准确无误地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名。考生进入考场后,一律不得再出考场。除了《座位通知单》上规定允许携带的工具外,考生不能带其他任何工具或物品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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